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发布者:程维姝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10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天津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和省部共建分离膜与膜过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支撑学院。学院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实施方案如下。

招生专业指导教师专业方向可登录天津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主页“研究生培养→导师信息→硕士生导师”界面浏览,网址https://hg.tiangong.edu.cn/sssds/list.htm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7年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设置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术学位推免生计划5名,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生计划5名。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922800开始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并同意后,在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huagongxueyuankyb@tiangong.edu.cn请将以下材料放在以“申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提交,压缩包也以“申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要求所有上传的扫描文件内容清晰,并按照文件内容对文件名称进行重命名,命名的格式要求为“考生姓名-文件类型编号-文件名称”,如:张三-1-身份证照片、张三-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等等。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附件1)。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三)综合考核。我院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综合考核。

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纪律要求等对考生端的设备及环境要求如下:

1系统要求。我院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系统,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模拟测试,确保满足综合考核要求。

2机位配置。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综合考核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综合考核相关的物品或资料。

3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远程综合考核的过程中,远程综合考核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综合考核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4考生在综合考核期间需保持网络畅通,未经综合考核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综合考核终端设备退出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综合考核小组反映,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5仪容仪表。考生综合考核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四)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为各环节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综合考核中各部分考核内容及成绩所占权重见表1,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线上远程综合考核考核项目与成绩构成

考核项目

占比

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不占分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20%

英文自我介绍、问答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80%

基础知识、实验技能、科研经历、实验室安全等综合素质

  1. 拟录取。我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七)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院研究生招生专家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467    022-83955016

四、录取要求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9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3.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4.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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