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通知”,我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安排:
一、评定资格
2017、2018、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具有国家奖学金评定资格,2017、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学校及学院奖学金评定文件中规定的不具有参评资格的情况除外)。
二、评定材料收取时间安排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收取安排如下:
10月26日(本周六)13:00-14:00
地点:6C321
10月26日14:00为收取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时间截点,在此时间之后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及补充材料一律不予收取。
学业奖学金集中收取申请材料安排如下:
10月31日8:30-9:30 2017级研究生
10月31日9:30-10:30 2018级研究生
地点:6D127(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0月31日14:00-17:00为补交材料时间段(地点:6C321),10月31日17:00为收取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时间截点,在此时间之后提交任何申请材料及补充材料一律不予收取。
三、补充说明
申请所需材料见及详细通知见班级QQ群文件。如有不明事项,或需要反映情况,请联系科研办,地点:化学与化工学院6C321,电话:83955467。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经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确认属实后取消获奖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或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