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更多合格人才,帮助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天津农商银行在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助学专项基金,今年继续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二、资助人数、金额及名额分配
共资助我院学生3人,每人3000元。名额分配按照每个学院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人数比例下达给化工学院2个名额,环境学院1个名额。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工作及审核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申报;
(二)根据下达的名额,各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农村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对来自灾区的农村学生优先考虑)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根据市教委通知精神,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它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四)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1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申请学生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C203。
五、报送材料
1.《天津农商银行 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XX学院-XX班级-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269152118@qq.com;
2.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3955538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