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我市高校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天津农商银行“兴农助教”专项基金继续对我市普通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今年,我校继续接受该项资助,现将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全校共资助37人,每人3000元。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五)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
(六)对农村边远地区或来自灾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七)为扩大我校受资助学生人数,根据我校奖助学金兼得的有关规定,获得此项助学金的同学,本年度不再兼得其他助学金。
三、名额分配
共三人,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2人。
四、评审原则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根据下达的名额,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结合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等具体要求,组织初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公示。
五、提交材料说明
请申请同学在2017年11月16日(周四)17:00前(严格!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哦)将《天津农商银行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纸介质一式三份交至学院6C210,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以学生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502962336@qq.com。
2017年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天津农商银行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xls附件2.xls